尊敬的领导: 因创建文明城市需要,今年6月起根据创建办的要求,宣城路面交警下班时间由原来的18:00延迟到18:30,如今天已渐冷,17:30左右天就黑了,而路面交警下班时间依然为18:30,下班时间能否重新调整?
您好,经查,来信人所反映的城区路面交警执勤时间过长的问题属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道路交通管理有别于其他政府部门职员工作,不能局限于坐班制的工作时间。“勤务跟着警情走”、“勤务跟着流量走”是对交警工作的基本要求。市区晚高峰流量大、持续时间长,交警部门根据交通高峰的特点将早上班时间提前至7时30分,晚高峰下班时间推迟至18时30分,并安排适当警力开展夜间巡控和查处酒驾,渣土车、工程车整治等专项工作。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由于警力严重不足,我市交通民警加班已成为常态。三、针对广大民(辅)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这一现状,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一是为广大一线民(辅)警,尤其一线辅警发放相应的超时加班补助;二是对于身体不适以及家庭困难等原因不宜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民(辅)警,竭尽所能为其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四是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交警工作的,支队劝导并帮助其重新选择就业。 2017年11月13日16时许,交警支队城区大队负责人与来信人进行了当面沟通,就目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状以及如何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关心关爱广大一线民(辅)警等工作进行了沟通。经沟通,来信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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